一、基本职能
民盟广安市委机关是民盟广安市委员会的工作机构,主要职责是:
1.围绕党的中心任务,在国家政治生活中,认真履行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、政治协商的职责。组织推动盟员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特约人员政府实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,充分发挥作用。
2.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,深入调查研究,发挥智力优势,就文化、教育、科技、经济以及其它方面等一系列重要问题,对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,参政议政,进行民主监督。鼓励全市盟员立足本职、服务社会,在开展智力支边、科技扶贫、社会办学等方面做实事、做好事,为改革开放、两个文明建设进言献策,多作贡献。
3.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4.努力加强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整体素质,切实做好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建设,不断增强盟的活力,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。
二、预算执行情况说明
(一)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。
截至2023年2月底, 民盟广安市委部门财政拨款累计支出13.59万元。
(二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。
截至2023年2月底, 民盟广安市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累计支出13.59万元。其中:
1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基本工资(款):支出数1.08万元,完成预算12.43%。
2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津贴补贴(款): 支出数0.72万元,完成预算11.94%。
3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奖金(款):支出数2.53万元,完成预算24.68%。
4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(款):支出数0.18万元,完成预算4.8%。
5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(款):支出数0.09万元,完成预算9.00%。
6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办公费(款):支出数0.08万元,完成预算2.88%。
7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差旅费(款):支出数0.68万元,完成预算13.82%。
8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劳务费(款):支出数2.68万元,完成预算53.6%。
9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工会经费(款):支出数0.36万元,完成预算128.7%。
10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其他交通费用(款):支出数0.2万元,完成预算5.67%。
11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(款):支出数3.62万元,完成预算61.77%。
12.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:支出数1.37,完成预算100%。
(三)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。
民盟广安市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和支出。
三、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
截止2023年1月,民盟广安市委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,完成预算的0%,较上年同期增长0%。 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0万元,占预算的0%,同比增长0%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,占预算的0%,同比增长0%;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,占预算的0%,同比增长0%。
附件:1.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(公开01表)
2.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(公开02表)
3.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(公开03表)
2023年度2月民盟广安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执行公开明细表.xls
中国民主同盟广安市委员会
2023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