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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营改增”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及建议
发布时间:2016/5/25 10:37:14    浏览量:1982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关于“营改增”实施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问题:

一是部分纳税人及税务干部对“营改增”政策存在认识上的偏差。部分纳税人认为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‘营改增’,所有涉税事宜都归国税局管了,地税局不管了,地方税不复存在了。营改增”后,国、地税虽然合署办公、窗口分设,但原地税直管户既要到国税窗口交增值税,又要到地税窗口交个人所得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,部分纳税人尚存麻烦只说、抱怨之心。另一方面,地税干部认识模糊,部分地税基层领导及部分地税干部认为‘营改增’后,地税阵地丧失,地税管理杖限丧失,工作积极性丧失,工作责任感相继匮乏了,有国税在前面撑着,地税工作就大大的轻松了。

二是发票的使用问题。“营改增”后,原地税直管户未使用完的地税配置的定额发票是否可以继续使用,何时停用:或者可否由纳税人持地税发票到国税局置换国税印制的新发票,有多少换多少或减免兑换。上述问题国、地税尚未达成共识。

三是税收核实及定额调整问题。 “营改增”后,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,是国、地税共同核定,还是以国税为主,地税为辅,或者以国税核定的数据为准。“营改增”后,个体工商由于淡旺季节不同、生意好或孬,会要求调整原核定的收入定额以便调低或调高税收定额。国、地税是否共同派人搞典型调查、是否共同研究调整定额;或者以国税为主、地税为辅,如何衔接?

四是数据误区问题。 “营改增”后,地税向国税导出或提供的营业税直管户定额信息,尚存数据误区。如有的纳税户已关张,由于种种原因未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,金三系统尚存其名并是正常户,还挂着欠税,实际上该纳税户奉公守法在经营期间无欠税。这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
五是信息共享问题。“营改增”后,国、地税如何共享新、旧信息资源,如何在金三系统网络搭建好信息共享平台,很值得研究。

针对以上问题,我们建议:

1.做好“营改增”政策宣传。宣传税制改革的必要性,宣传“营改增”的现实意义,宣传“营改增”与国际税制接轨的重大意义,集中纳税人与税务干部学习,在学习中提高思想认识,促进“营改增”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2.处理好用票问题。原地税直管户未用完的地税发票可以使用,截止到2016年6月底,未用完的发票直接到国税局换税印制的新版发票。

3.国、地税共同定税。个体工商户由国、地税共同定税。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,由国地税共同调查,共同研究定税。

4.处理好数据误区问题。对已关张未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户,由专管员及时通知其注销税务登记,由税务所长督促,并清查处理好欠税问题。

5.搭建信息共享平台。在金三网络系统中研究搭建好信息及工作平台,做到信息共享、资源共用、工作互补。      

 (民盟广安市委直属机关支部委员、广安市地税局稽查局办公室主任)胡胜明